各有关乡镇: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拨付2021年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省级建档立卡村)市级运营资金和空壳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收益的通知》(榕财农综〔2021〕2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经研究,现下达2021年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省级建档立卡脱贫村)市级运营资金和空壳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收益收益90.6435万元(其中:空壳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收益41.8435万元,省级建档立卡脱贫村市级运营资金收益48.8万元),详见附表,请你们根据试点村和原“空壳”村的实际运营情况,及时将资金分解下达,切实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顺利进行,附件:1.2021年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省级建档立卡村)市级运营资金和空壳村集体经济发展收益资金分配汇总表2.2021年空壳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收益分配表3.2021年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建档立卡村)市级运营资金分配表永泰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