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关于印发<加强人才政策和服务保障的具体措施>的通知》(中山组发〔2020〕4号)、《关于印发<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落户中山津贴有关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中人社规字〔2021〕1号、中人社发〔2021〕22号)规定,现将我局“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落户中山政府津贴)”项目预算400万元(人民币:肆佰万元整)提前下达至相关镇街(分配方案见附件),本次提前下达的专项资金,上级对下级转移支付功能类科目为2300308-社会保障和就业,请根据实际情况,使用功能类科目2080199-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进行账务处理,请各镇街尽快按比例(市、镇街40%:60%,功能类镇街100%)落实配套资金,结合申请人毕业年度及申请时间先后次序发放落户津贴,市财政局协助相关资金支出方向调整为转移支付,请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使用,该项工作是对各镇街人才服务工作实绩考核的重要指标,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对各镇街补贴发放情况进行通报,请迳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科反映,附件: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落户中山政府津贴市级补助资金分配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月20日附件:1.附件: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落户中山政府津贴市级补助资金分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