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光明区社会资本建设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投资补助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深交光明〔2020〕211号),现对经光明区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的获得补助资格的项目予以公示(具体材料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3年2月3日至2023年2月9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投资补助资金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来访、来信、来电等方式向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光明管理局反映(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0755-27166088,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大道505号201办公室,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反映人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光明管理局将对反映人信息严格保密,按规定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调查处理,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经调查反映问题影响投资补助的,将取消项目的投资补助资格,附件: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光明管理局社会资本建设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项目获得补助资格情况的公示内容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光明管理局2023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