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浦区关于开展2023年度第一批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各相关单位、企业:为促进我区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府规〔2022〕22号)、《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指南(2023-2024年)》(沪发改服务〔2023〕7号)和《杨浦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组织开展2023年度第一批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引导资金重点支持领域本市引导资金重点支持领域为:1、支持《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沪府办发〔2021〕7号)和《服务业创新发展大纲(2017-2025年)》(发改规划〔2017〕1116号)明确的重点领域中的服务业项目,3、支持对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各类服务业园区的核心区域发展战略、产业发展、功能定位等规划编制,4、申报项目原则上应是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开工建设的在建项目,5、项目单位有引导资金支持但尚未验收的项目,三、申报资料要求项目单位需提交以下材料:1项目申请表(网上填写)2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提纲详见附件1)3申报单位真实性及信用承诺函(需法人签字、加盖公章,详见附件2)4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5项目建设实施地点的场地证明(自有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及出租方房产证)6项目单位近三年财务报表及上年度审计报告(规划类项目可不提供)7自筹资金出资证明(包括自有资金银行存款证明、贷款资金的银行贷款承诺书、贷款协议、贷款合同),组织有关专家向申报企业免费宣讲本年度服务业引导资金项目的政策要求、申报流程、申报关注点以及网络解答企业申报中的各类有关问题,请符合条件且有意申报的企业于2023年3月3日24点前,通过法人一证通在线登录一网通办门户网站http://www.shanghai.gov.cn搜索“杨浦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申报”,选择税收征管关系所在区(杨浦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申报事项,具体操作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单位申报操作手册》(附件4),1.联系人:蔡老师联系电话:250335192.QQ群:274105137(申请备注:2023年服务业引导资金项目申报+企业名称)3.附件:(1)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提纲(2)申报单位真实性及信用承诺函(3)关于使用法人一证通加盖电子签章的事项说明(4)《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单位申报操作手册》(5)《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府规〔2022〕22号)杨浦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评审小组办公室(杨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代)2023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