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17日加快推进英山县茶叶产业链建设若干措施为深入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促进茶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意见》(鄂办发〔2021〕10号)、《湖北省促进茶产业发展条例》《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行动方案(2021-2025年)》(黄办发〔2021〕14号)等文件精神,对认定为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的茶叶企业奖补600万元,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促进工商业服务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英政办发〔2021〕29号)规定给予奖励,分别一次性给予800万元、600万元、400万元的奖补(不含国家级龙头企业奖补),县茶产业链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同意后实施,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促进工商业服务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英政办发〔2021〕29号)规定给予奖励,鼓励1-2家重点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建设种质资源圃,经县茶产业链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同意,老茶园改造茶园(台刈、增肥)连片50亩以上且未享受相关财政项目支持并达到建设要求的,奖补500元/亩,县茶产业链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同意后实施,对集中连片200亩以上且未享受相关财政项目支持并达到建设要求的,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促进工商业服务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英政办发〔2021〕29号)规定给予奖励,鼓励使用英山云雾茶公用品牌的企业开展产品宣传推介,经县茶产业链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同意,验收后兑付由县茶产业链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