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兽医站: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六大员”队伍建设的意见》(闽委办发〔2014〕1号)、《福建省农民技术员管理暂行办法》(闽农科教〔2014〕407号)和《南安市农民技术员管理暂行办法》(南农〔2018〕168号)等文件精神,将2021-2022年度村级动物防疫员补贴资金1530000元拨付给你们(详见附件1、2),请各乡镇(街道)严格按照以下要求,认真做好村级动物防疫员考核、补贴发放工作,凡属由村主干兼任的村级动物防疫员一律不得领取补贴,对所选聘的村级动物防疫员重新审核,三、抓紧做好年度考核工作,各乡镇(街道)要组织年度考核工作小组,于12月15日前对本辖区调整后的动物防疫员进行年度考核,请各乡镇(街道)根据考核结果,及时将补贴资金(详见附件1、2)发放给考核称职及以上的动物防疫员,于2022年3月30日前报送2021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补贴资金发放情况表(附件3、4),在2022年12月25日前完成2022年度补贴兑现工作,12月31日前将考核结果汇总表、补贴资金发放情况表和聘用、考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意见建议报送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科,联系人:林夏生联系电话:13313821237电子邮箱:nasxmz@163.com附件:1.2021年度南安市村级动物防疫员表补助资金安排表2.2022年度南安市村级动物防疫员表补助资金安排表3.年度南安市村级动物防疫员考核结果汇总表4.年度南安市村级动物防疫员补贴发放情况表5.南安市村级动物防疫员年度考核表南安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2月24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