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全区经济社会稳定发展,(二)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失信行为,二、补助标准,1.企业用电量超过去年同期用电量0%-15%的,增量部分按每千瓦时给予0.1元补助,2.企业用电量超过去年同期用电量15%以上的,增量部分按每千瓦时给予0.15元补助,3.补助金额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1000元以下的企业不安排补助,2.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福州供电公司出具的2021年12月电费缴费发票复印件(原件验、复印件须加盖本企业公章),4.若企业为租赁厂房,由物业或房东统一缴交电费,5.企业信用报告(http://xy.fujian.gov.cn/index.dhtml),联系人:叶清,联系电话:88680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