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核通化市2021年度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的请示通建文〔2022〕30号省住建厅:根据吉林省住建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吉建函〔2021〕1553号)文件精神,我市依据《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吉建管〔2018〕28号)的相关规定,对全市204户建筑施工企业的基本条件、市场行为,进行信用综合评价,评定结果为:优良32户、合格145户、不合格27户,现将评定结果报送给你们,请予审查核准,妥否,请批示,附件:通化市2021年度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情况表通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2月23日(此件公开发布)文档附件:通建文〔2022〕30号-附件.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