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龙县人民政府2022年2月24日黄龙县旅游产业发展贴息贷款实施办法为推动我县旅游产业提档升级,三、贷款及贴息办法(一)贷款银行:由借款人自行选择银行业金融机构申请贷款,贷款额度、利率、期限根据各机构信贷业务管理办法执行,(二)贴息办法:对符合条件的个人、企业或组织从金融机构获得的信贷资金,每年年底由县旅游服务中心对借款人开展旅游产业发展情况进行审核,四、申报条件(一)个人借款人应当从事生态旅游产业经营项目,企业、个体经营户及其他民营经济组织应当从事生态旅游产业经营项目,按照本机构信贷业务管理办法发放贷款,借款人持备案表(附件1、附件2)及相关资料到县旅游服务中心进行备案,(三)贷后检查和贴息:县旅游服务中心定期对借款人旅游产业发展情况进行检查,经县旅游服务中心对借款人产业发展情况和本息偿还认定通过后,(二)贴息认定:每年年底借款人需持从事旅游产业相关证明材料,(三)县旅游服务中心负责《黄龙县旅游产业发展贴息贷款实施办法》的落实工作,对贴息资金补助项目的实施及资金使用情况定期开展监督检查,《黄龙县旅游产业发展贴息贷款实施办法》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