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企业:为建设制造业绿色体系,根据《奉化区推进制造业绿色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奉经信〔2022〕51号)文件精神,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符合国家、省、宁波市节能推广目录或具备推广节能产品证书的节能技术(产品)的应用企业,二、奖励政策根据《奉化区推进制造业绿色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奉经信〔2022〕51号)第八条规定,对推广应用符合国家、省、宁波市节能推广目录或具备推广节能产品证书的节能技术(产品)的项目,实际节能技术(产品)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含)的,按节能技术(产品)实际投资额10%给予补助,三、申报要求(一)申报资料1.奉化区节能技术(产品)应用项目投资明细表(附件),2.国家、省、宁波市节能推广目录或具备推广节能产品证书的节能技术(产品)证书,(二)其他要求各镇(街道)、开发区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企业进行申报,申报企业登录奉化区惠企政策奖补兑现“一键通”平台(网址https://hqpt.fh.gov.cn/)进行在线提交申报材料,填写《奉化区节能技术(产品)应用奖补申请表》,项目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2月17日,附件:节能技术(产品)应用项目投资明细表,宁波市奉化区经济和信息化局2023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