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技重大专项承担单位:为加强对长沙市科技重大专项管理与服务,根据《长沙市科技项目管理办法》(长科发〔2019〕64号)《长沙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长科发〔2019〕65号)和《长沙市科技重大专项管理暂行办法》长科发〔2019〕56号)等有关规定,长沙市科学技术局将于近期组织长沙市科技重大专项(人工智能专项)中期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估对象2021年度长沙市第二批科技重大专项(人工智能专项)共11项(名单见附件1),二、评估内容本次评估项目第一年度的实施情况,具体内容如下:1、项目年度实施进展情况,项目任务书约定的预期目标完成情况,财政专项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存在导致合同约定的阶段任务无法按期完成的技术问题、产业化问题等,三、评估方式中期评估工作由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组织,按照审阅材料、承担单位汇报项目实施情况、现场考察、专家质询、专家组合议等程序实施,四、评估材料请各承担单位于2023年2月24日前登录“长沙市科技综合信息管理系统”,进入“中期评估”模块填报并提交中期评估材料(材料要求详见附件2),封面请注明项目承担单位、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服务电话:长沙生产力促进中心8284200782849116附件:1、2023年长沙市科技重大专项(人工智能专项)中期评估名单2、2023年长沙市科技重大专项(人工智能专项)中期评估提交材料清单长沙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1月29日附件下载:1、2023年长沙市科技重大专项(人工智能专项)中期评估名单.docx2、2023年长沙市科技重大专项(人工智能专项)中期评估提交材料清单.docx相关文档:扫一扫在手机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