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北京市关于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一、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第二条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发展资金支持,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租房补贴,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奖励,对获得多项发明专利的企业每年最高支持不超过20万元,对区内符合本措施产业发展方向的中小企业给予贷款和担保资金支持,每家企业补贴额不超过100万元,每家企业补贴额不超过20万元,每家企业最高补贴不超过100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每家企业补贴额不超过10万元,每家企业补贴额不超过20万元,给予一次性10万元资金奖励,且具备以下条件的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给予奖励30万元:一是建筑面积不低于1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