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深圳市交通物流专项再贷款贴息资助发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资助对象深圳市交通物流专项再贷款贴息的资助对象为获得交通物流专项再贷款支持的“两企两个”群体,其中:交通物流专项再贷款是指7家合格银行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交通运输部关于设立交通物流专项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22﹞120号)和《关于用好交通物流专项再贷款的补充通知》要求,“两企两个”群体是指符合《中国人民银行交通运输部关于设立交通物流专项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22﹞120号)、《关于用好交通物流专项再贷款的补充通知》要求的企业和个人,二、资助标准深圳市交通物流专项再贷款贴息的标准原则为“两企两个”群体在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三、资助审核发放流程深圳市交通物流专项再贷款贴息实行“免申即享、先付后贴、社会公示”的发放模式,相关贷款台账信息经各银行总行核实确认获得人民银行交通物流专项再贷款支持后,若企业在享受交通物流专项再贷款贴息资助期间即交通物流专项再贷款发放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市交通运输局按规定将拟资助贴息经营主体名单、拟资助资金金额等信息,由市交通运输局会同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开展复核,由市交通运输局会同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共同作出处理决定,由市交通运输局印发贴息资助文件,四、有关工作要求(一)7家合格银行应积极配合开展交通物流专项再贷款贴息资助项目实施工作,并对贴息资助涉及资料如贷款台账、贷款台账与系统数据核对结果、企业利息支付明细表以及利息支付凭证等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二)深圳市交通物流专项再贷款贴息的资助对象应积极配合开展交通物流专项再贷款贴息资助项目的相关审计工作,(三)深圳市交通物流专项再贷款贴息的资助对象在贴息资助期内(即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深圳市交通运输局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2023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