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相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若干措施的通知》(桂政办发〔2018〕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0〕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桂就领办发〔2020〕4号)等文件精神,《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2〕3号)等文件精神,我局起草了《关于实施职业介绍服务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拟近期发文,同时,为更好发挥和使用职介补助资金,鼓励各中介服务机构积极组织和推荐农村力劳动力到我市各用工企业就业,助力产业振兴和乡村振兴,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天,即2022年2月24日-3月9日,如有异议或修改请于3月9日前书面反馈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联系人:石刚联系电话:2825735附件:关于实施职业介绍服务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2月24日相关附件:附件:关于实施职业介绍服务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docx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