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推动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资金项目计划(第一批)的通知》(粤工信园区函〔2022〕37号)工作要求,我局制定了我市2023年度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项目计划,现将资金项目计划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径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园区科)反映,公示时间:2023年1月29日—2023年2月4日(共7天)联系电话:0660-3389792,联系人:黄秋祥汕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1月29日附件:1.2023年度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项目计划.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