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道路水路运输经营者信用管理办法》(苏交规〔2020〕5号)文件要求,我局对以下港口经营者进行了2022年度信用等级初步评定,现将初步评定结果进行公示(具体评价结果见附件),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1月28日—2月1日),被评定信用等级的经营者或者其他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诉(联系电话:0513-80868788),附件:2022年度港口经营者信用初评结果如东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1月28日附件:2022年度港口经营者信用评定(初评)结果.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