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项目建设单位:根据杭州市淳安特别生态功能区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1年淳安特别生态功能区建设保护措施清单><2021年市级支持淳安特别生态功能区建设政策措施清单>的通知》(〔2021〕1号)文件、杭州市农业农村局杭州市财政局《关于拨付淳安特别生态功能区建设项目专项扶持资金的通知》(杭农〔2021〕19号)《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部分市级乡村振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杭农〔2021〕55号)等精神,经建设主体申报、乡镇初审、县农业农村局审核研究决定,对10个2022年淳安特别生态功能区(淳北、淳西南)项目建设计划拟立项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2023年1月28日至2023年2月3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联系人:邵国昌联系电话:65021970通讯地址:淳安县行政服务中心商务大楼1509室邮编:311700淳安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1月28日附件1.2022年淳安县生态功能区(淳北、淳西南)项目建设计划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