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全省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第二批“链主”企业申报工作,请各重点产业链责任单位(工作专班)做好组织申报、审核推荐等相关工作,并提交至各重点产业链责任单位(工作专班)审核,各重点产业链责任单位(工作专班)按照申报条件,向省重点产业链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推荐“链主”企业相关资料,每条重点产业链本次向省重点产业链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推荐“链主”企业不超过3户,省重点产业链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申报条件对推荐的“链主”企业进行复核后,2.各重点产业链责任单位(工作专班)需提交复核的资料:(1)推荐“链主”企业的简要说明,主要包括:推荐“链主”企业的程序、推荐的链主在产业链企业中的地位、领先性、创新能力等基本情况介绍,(2)推荐“链主”企业相关情况汇总表(附件7)(3)推荐“链主”企业的申报资料,(4)各重点产业链工作专班认为该提交的其它资料,将三年内不得申报链主企业,2.各重点产业链责任单位(工作专班)要高度重视“链主”企业申报工作,3.各重点产业链责任单位(工作专班)向省重点产业链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链主企业复核资料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20日,联系人:6391547863915405附件:第二批链主企业申报附件陕西省重点产业链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