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放心消费创建办〔2023〕1号各设区市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办公室、市场监管局,省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办公室各成员单位:2022年全省各级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机构紧紧围绕消费环境建设目标任务,组织广大参创单位、区域积极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进一步优化了我省消费环境,根据《江苏省放心消费创建示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决定认定金鹰国际商贸集团(中国)有限公司等248家单位为江苏省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南京市1912历史文化街区等148个区域为江苏省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区域,希望被认定的单位和区域切实履行放心消费公开承诺,持续深化放心消费创建,努力提升消费维权效能,并于每年4月15日前将上一年度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情况报送所在地县级市场监管局,各级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机构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引导和发动更多单位、区域和行业积极参与到放心消费创建活动中来,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附件:2022年度江苏省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区域名单.doc江苏省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办公室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