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经信数信函〔2023〕40号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数字经济、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主管部门,按照《四川省关于加快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川数字经济办〔2020〕3号)和《四川省新型智慧城市试点示范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现就开展第三批省级新型智慧城市试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第三批省级新型智慧城市试点工作坚持以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城乡基层治理深度融合为主线,注重科技支撑基层治理能力提升与推动数字经济创新发展有效结合,突出信息技术助推新型城镇化创新发展,二、重点方向试点建设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重点方向:(一)数字孪生技术提升城市韧性,提升城市韧性和智慧治理水平,(四)强化数字技术引领推动产业创新发展,省级有关部门可以以正式推荐函方式向我厅推荐本行业领域建设成效明显的主体参与遴选,突出民生服务改善、产业转型升级、治理水平提升重点,建设新型智慧城市带动产业创新发展,5.申报单位对试点示范建设方案及证明材料的完整性、客观性、真实性进行审核,四、工作要求请推荐单位于2023年2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推荐函及佐证材料纸质版(均需加盖公章)提交经济和信息化厅,电话:028-86264175邮箱:hudie@caict.ac.cn附件:1.四川省第三批新型智慧城市试点申报表2.四川省第三批新型智慧城市试点申报书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2023年1月17日附件列表>>关于开展第三批省级新型智慧城市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