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分别给予资金奖励150万元、100万元,市财政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市财政分别给予每家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市财政最高给予50万元一次性配套支持,市财政给予最高20万元补贴,(牵头单位:市财政局)31.市财政安排304万元,(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35.市财政安排420万元,市财政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市财政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市财政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市财政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牵头单位:市检察院)46.市财政对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10万元补助,(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47.2023年市财政安排180万元,市县两级财政安排不超过100万元进行补贴,市财政给予10万元的后补助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