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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商务局关于开展2023年中央财政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跨境电子商务事项)项目申报评审的通知

中山市商务局 | 2023-01-20
各有关商协会、院校及企业:我局已于2022年11月组织开展2023年中央财政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跨境电子商务事项)项目需求入库工作,现正式组织2023年中央财政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跨境电子商务事项)项目的申报及评审工作,二、项目支持时间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项目相关开支需在支持期间内支付并取得相关支付凭证和发票单据等),三、资金支持方向和内容(一)完善线下产业园区平台功能对跨境电商产业园区于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在建设跨境电商独立站、跨境电商品牌海外营销、使用跨境电商公共海外仓、加强产品研发和业务系统开发、检测、跨境电商物流等费用按最高50%比例给予补贴,(三)开展跨境电商公共服务1.对企业、院校、行业商协会等组织于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实际支持比例和扶持金额受2023年度中央财政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跨境电子商务事项)预算控制,具体申报材料如下:(一)2023年中央财政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跨境电子商务事项)项目申请表(附件1),包括申报单位的基本情况、经营情况及跨境电商相关业务成效、申报项目的有关数据情况及发生费用情况、申请支持的资金金额等内容(格式模板见附件2),还需提供以下申报资料:1.跨境电商园区产权证明文件,提供:(1)跨境电商企业经营情况表(附件4);(2)企业自主品牌注册证明文件(自主品牌所有权归申报单位所有),还需提供以下资料:申报单位开展跨境电商专业技能培训、跨境电商标准建设或跨境电商对接交流和展会活动的相关证明材料,搜索选择“2023年中央财政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跨境电子商务事项)”进行项目申报,附件:1.2023年中央财政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跨境电子商务事项)项目申请表2.申请报告格式模板3.项目费用开支明细表4.跨境电商企业经营情况表5.广东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项目申报使用手册6.各镇街商务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联系方式7.初审汇总表(由镇街商务主管部门填写)中山市商务局2023年1月19日(联系人:市商务局电商科谢嘉慧,邮箱:dsk@zsboc.gov.cn)附件:1.中山市商务局关于开展2023年中央财政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跨境电子商务事项)项目申报评审的通知.pdf2.附件1:2023年中央财政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跨境电子商务事项)项目申请表.xls3.附件2:申请报告格式模板.docx4.附件3:项目费用支出明细表.xls5.附件4:跨境电商企业经营情况表.xlsx6.附件5:广东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项目申报使用手册.pdf7.附件6:各镇街商务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联系方式.doc8.附件7:初审汇总表(镇街商务主管部门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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