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第一批长三角区域地方标准报批文本的公示按照长三角协议城市联盟地方标准审查发布程序和要求,镇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拟批准发布长三角区域地方标准《历史建筑保养维护规范》,现将拟发布地方标准报批文本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19日至2023年2月19日,如对公示文本有异议,请于2023年2月19日前向镇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意见和建议,需签署真实姓名、所在单位、联系方式和依据,联系地址:镇江市檀山路22号602室,邮编:212004,联系电话:0511-85037865,传真0511-85037960,附件:1、2023年度第一批长三角区域地方标准报批文本公示目录2、2023年度第一批长三角区域地方标准报批文本镇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1月19日附件1:2023年度第一批长三角区域地方标准报批文本公示目录序号地方标准名称提出单位起草单位1历史建筑保养维护规范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镇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杭州市文物遗产与历史建筑保护中心、上海市房屋安全监察所、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省古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风土工程设计有限公司、镇江市规划勘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镇江市西津渡文化旅游有限公司、扬州市名城建设有限公司、安庆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徽省亳州市博物馆、亳州市文物保护发展中心、亳州市城乡规划设计院、浙江省长三角标准技术研究院关于2023年度第一批长三角区域地方标准报批文本的公示23.1.17长三角历史名城标准《历史建筑保养维护规范(报批稿)》(1)长三角历史名城标准《历史建筑保养维护规范》编制说明(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