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现就2023年第一季度规上工业企业满负荷生产财政奖励资金申报事项通知如下:一、奖励政策对2023年第一季度满负荷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对2023年第一季度满负荷生产且实现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0%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二、申报范围2023年3月31日前纳入且仍在省统计部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库的工业企业(独立法人),省属企业通过所在市(县)工信、财政部门申报,月均用电量达到去年月用电量峰值80%(含)以上,月均营业收入达到去年月营业收入峰值的80%(含)以上,各地工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组织本辖区的企业申报和审核工作,并将符合条件的《2023年第一季度规上工业企业满负荷生产财政奖励申报汇总表》《2023年第一季度规上工业企业满负荷生产财政奖励资金情况表》和《2023年第一季度规上工业企业满负荷生产财政奖励资金汇总表》(电子版及加盖公章纸质版)分别报所在省辖市工信和财政部门,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工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负责组织市本级的企业申报和审核工作,连同符合条件的市本级及所辖县域的规上工业企业满负荷生产财政奖励申报汇总表、资金情况表和资金汇总表(电子版及加盖公章纸质版共4份)分别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和省财政厅,各省辖市本级、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县财政局分别将确定奖励企业所需奖补资金的50%部分,要求企业及时、准确、完整填报奖励申报汇总表、奖励资金情况表,工信部门负责组织申报审核认定等工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系电话、邮箱:0371-65509847hngxtyx2022@163.com省财政厅联系电话、邮箱:0371-65808060hncztqycysz@163.com附件:1.2023年第一季度规上工业企业满负荷生产财政奖励申报汇总表2.2023年第一季度规上工业企业满负荷生产奖励资金情况表3.2023年第一季度规上工业企业满负荷生产财政奖励资金汇总表4.企业申报材料清单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南省财政厅202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