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18]45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残联字[2018]118号)和《关于印发广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标准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残联字〔2020〕7号)等文件精神,经残疾儿童监护人申请、市残联审核,拟对蔡永乐1名符合救助条件的残疾儿童提供康复救助,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3年1月19日至1月30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如群众有异议请与岑溪市残疾人联合会实名书面反映,联系电话:0774-8237567,公示名单附后,岑溪市残疾人联合会2023年1月19日附件蔡永乐1人公示名单序号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康复机构1蔡永乐男2017.1.3江门市妇幼保健院文件下载: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