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政策, 找服务, 就上查策网 !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关于坚决防止粮食生产功能区“非粮化”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意见》的通知

景宁县人民政府 | 2023-01-19
研究制定粮食生产功能区分类整治优化方案和相关政策,附件:关于坚决防止粮食生产功能区“非粮化”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意见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1月6日(此件公开发布)关于坚决防止粮食生产功能区“非粮化”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意见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意见》(浙政办发〔2021〕6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抓好粮食生产功能区整治优化工作的通知》(浙农专发〔2021〕3号)和《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市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工作方案的通知》(丽政办发〔2021〕34号)等文件精神,摸清粮食生产功能区“非粮化”的类型、面积、困难问题、对策措施、政策支持等情况,各乡镇(街道)要坚决遏制新增粮食生产功能区“非粮化”行为发生,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开展粮食生产功能区抛荒整治,研究制定粮食生产功能区分类整治优化方案和相关政策,把粮食生产功能区“非粮化”问题整治工作落实到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要将粮食生产功能区恢复种粮属性和管理保护工作列入年度考核主要内容,(一)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全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利用和种粮情况的调查监测评价,指导和审核粮食生产功能区“非粮化”整治方案,(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做好粮食生产功能区“非农化”的整治和需调整部分粮食生产功能区所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的调整优化,协助做好全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利用和粮食生产功能区的调整补划,(三)县财政局落实全县粮食生产功能区“非粮化”整治资金保障,(四)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粮食安全的相关牵头工作协助并指导农业农村部门开展粮食生产功能区规划调整修编工作,逐个粮食生产功能区制定切实可行的“非粮化”整治细化方案。

更多精选

  • 2023-01-19 00:00:00
  • 2023-01-19 00:00:00
  • 2023-01-19 00:00:00
  • 2023-01-19 00:00:00
  • 2023-01-19 00:00:00
  • 2023-01-19 00:00:00
  • 2023-01-19 00:00:00
  • 2023-01-19 00:00:00
  • 2023-01-19 00:00:00
  • 2023-01-19 00:00:00
  • 2023-01-19 00:00:00
  • 2023-01-19 00:00:00
  • 2023-01-19 00:00:00
  • 2023-01-19 00:00:00
  • 2023-01-19 00:00:00
  • 2023-01-19 00:00:00
  • 2023-01-19 00:00:00
  • 2023-01-19 00:00:00
  • 2023-01-19 00:00:00
  • 2023-01-19 00:00:00
  • 服务热线:

    400-004-5577

    定制开发与商务合作:

    15013822990

    周一至周日,8:00am~18:00pm

    联系我们

    总部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数字创新中心(龙华区民塘路328号鸿荣源北站商业中心)B座23楼        商务合作:service@chacewang.com

    版权所有 © 2018-2024 查策网 粤ICP备18024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