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政策, 找服务, 就上查策网 !

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

碧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 2023-01-19
现阶段,以工代赈主要包括使用以工代赈专项资金实施以工代赈项目、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中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在政府投资的重点工程项目中实施以工代赈等,会同相关部门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政府投资的重点工程项目中组织实施以工代赈,第十条国家发展改革委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根据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自然条件和受灾、相关人口规模和收入、计划安排和执行、劳务报酬发放等情况和工作成效评价及其他政策因素等,地方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应会同财政、乡村振兴等部门和单位,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第二十一条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应协调和配合相关专项资金管理部门按照以工代赈计划拨付资金,第四章以工代赈项目管理第二十二条以工代赈项目是指使用以工代赈专项资金实施的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第二十四条地方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以工代赈储备项目的前期工作审查机制,第二十八条县级发展改革部门应指导以工代赈项目业主单位、施工单位,按照“能用人工尽量不用机械,第三十条县级发展改革部门应指导以工代赈项目业主单位、施工单位,严格按照专项计划文件明确的劳务报酬占中央资金比例要求,县级发展改革部门在项目前期工作环节应指导以工代赈项目业主单位、施工单位,对能否足额发放劳务报酬进行论证,重点对项目建设质量、群众务工组织、劳务报酬发放、就业技能培训等落实情况开展验收,第三十五条县级发展改革部门应牵头统筹协调县域范围内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工作,第三十六条县级发展改革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负责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方式项目的认定工作,县级发展改革部门应牵头协调县域范围内重点工程项目实施以工代赈工作,对以工代赈专项资金和项目管理、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和重点工程项目中实施以工代赈工作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和成效评价。

更多精选

  • 2023-01-19 00:00:00
  • 2023-01-19 00:00:00
  • 2023-01-19 00:00:00
  • 2023-01-19 00:00:00
  • 2023-01-19 00:00:00
  • 2023-01-19 00:00:00
  • 2023-01-19 00:00:00
  • 2023-01-19 00:00:00
  • 2023-01-19 00:00:00
  • 2023-01-19 00:00:00
  • 2023-01-19 00:00:00
  • 2023-01-19 00:00:00
  • 2023-01-19 00:00:00
  • 2023-01-19 00:00:00
  • 2023-01-19 00:00:00
  • 2023-01-19 00:00:00
  • 2023-01-19 00:00:00
  • 2023-01-19 00:00:00
  • 2023-01-19 00:00:00
  • 2023-01-19 00:00:00
  • 服务热线:

    400-004-5577

    定制开发与商务合作:

    15013822990

    周一至周日,8:00am~18:00pm

    联系我们

    总部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数字创新中心(龙华区民塘路328号鸿荣源北站商业中心)B座23楼        商务合作:service@chacewang.com

    版权所有 © 2018-2024 查策网 粤ICP备18024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