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关于促进强村公司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浙江省农业农村厅起草了《关于促进强村公司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就促进强村公司健康发展提出如下指导意见,鼓励发展4种类型强村公司:(一)资产经营型,主要是由强村公司结合当地农业产业规模经营发展需要,各地应当指导强村公司加强财务预决算管理,鼓励实行强村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备案管理,鼓励各地探索强村公司分级管理评定机制,指导强村公司将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运行情况向入股村经济合作社社员公开,各地各部门在制定产业发展、乡村振兴等规划时要统筹安排强村公司发展项目,加大对强村公司健康发展的支持,建立健全强村公司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四、组织保障强村公司是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重要探索,各地各单位要把推进强村公司健康发展摆在突出位置,国资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国有资本控股的强村公司运营行为监管,金融、税务等部门要在自身职能范围内加大对强村公司健康发展的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