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印发《助力中小微企业稳增长调结构强能力若干措施》,《若干措施》从进一步推动稳增长稳预期、着力促进中小微企业调结构强能力两方面,共提出强化政策落实和支持力度、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促进产业链上中小微企业融资、有效扩大市场需求、做好大宗原材料保供稳价、加大公共服务供给和舆论宣传引导、强化合法权益保护、加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力度、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提升中小企业质量标准品牌水平、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加大人才兴企支持力度、加大对优质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支持、促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等15项具体举措,关于印发助力中小微企业稳增长调结构强能力若干措施的通知工信部企业函〔2023〕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教育部:《助力中小微企业稳增长调结构强能力若干措施》已经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1月11日助力中小微企业稳增长调结构强能力若干措施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会同各地方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强化落实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有关法律制度,(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资委、商务部等部门会同各地方按职责分工负责)二、着力促进中小微企业调结构强能力(八)加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力度,中央财政通过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继续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和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科技部、商务部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一)提升中小企业质量标准品牌水平,持续推进“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等活动,(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知识产权局、商务部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二)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按职责分工负责)(十四)加大对优质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支持,(证监会、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财政部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五)促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