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施农用地项目公示顺昌县埔上镇大布村大山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养猪厂位于顺昌县埔上镇大布村,建设作为养猪厂使用,占地面积0.6986公顷,地类为设施农用地,于2022年12月14日经埔上镇人民政府批准备案(设施农编号:顺埔上农〔2022〕第006号),使用期限自2022年11月24日至2028年11月23日止,现予以公示,对拟使用土地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2023年1月17日至2023年2月1日)向县自然资源局反映,联系人:张铭海联系电话:18960685665顺昌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1月17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