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调整专利申请优先审查推荐业务办理方式的通知》(国知办函办字〔2022〕1048号),定于2023年1月上线“专利业务办理系统”,属于《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局令第76号)》第二条第一款第(一)、(二)项规定的专利申请优先审查推荐业务办理方式将调整为网上办理,不再受理纸质件专利申请优先审查业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开始时间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系统上线工作整体安排,自2023年1月26日起申请人或代理机构可访问“专利业务办理系统”网页版(下称“系统”)(cponline.cnipa.gov.cn),二、提交权限办理专利申请优先审查业务,需由在“系统”注册的申请人本人或本案代理机构账号提交,三、办理流程申请人或代理机构在“系统”提交专利申请优先审查请求后,省知识产权局推荐的案件由国家知识产权专利局进行审核确定,(三)若委托非本案代理机构办理,五、其他事项(一)省知识产权局即日起不再受理专利申请优先审查纸质件材料,(二)原先已提交专利申请优先审查纸质件材料的案件,需按本通知要求重新提交网上申请,江苏省知识产权局2023年1月17日(业务咨询电话:025-83238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