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科技局、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自查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22〕190号)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指引》(国科火字〔2022〕159号)文件精神,现就开展全区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自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自查内容(一)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情况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不符合要求的技术合同要及时提出变更或撤销处理意见逐级报送,涉及免税或享受其他优惠政策的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请设区市科技局认真组织对本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的建设、管理及廉政风险防控情况进行自查,汇总形成自查工作报告,自查报告的内容包括: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意见建议,各设区市科技局和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要高度重视此次自查工作,要从维护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的严肃性、统一性、规范性、安全性上充分认识自查工作的重要性,积极组织认定机构及有关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深入开展自查,有针对性地提出完善政策、加强管理、推动改革的意见建议,提交高质量的自查报告,各设区市科技局和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要以此次自查为契机,将自查报告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登记表》(加盖公章)报送至广西东盟技术转移中心(word文件发送工作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