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管理工作,落实《潮州市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专项资金实施细则》(潮知规〔2021〕2号)惠企补贴政策,请符合以下条件的个人或企业填报备案表(见附件):一、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补贴,在本市登记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拥有用于质押的专利权、商标权、地理标志、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并与金融机构签订了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合同,已依法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过知识产权质押登记手续,二、知识产权保险费用补贴,已在我市保险机构购买知识产权保险的,以上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和知识产权保险费用均须发生在2022年7月1日至12月31日之间且无接受过财政补助,请于2023年2月13日前将备案表及相关资料纸质一式二份报送我局知识产权促进科(联系电话:228490),盖章扫描电子版报送电子邮箱(czszscqj@163.com),£在国家知识产权局质押登记证明文件,£用于质押的知识产权证书,£质押合同,£相关知识产权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