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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区人力资源局宝安区财政局关于实施支持企业稳岗留工若干措施的通知

宝安区人力资源局 | 2023-01-16
对在1月21日至1月27日期间继续生产,按照实际在岗人数每人每天2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用工补贴,每家企业最高200万元,对在1月21日至1月27日期间继续生产,按照实际在岗人数每人每天4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用工补贴,每家企业最高200万元,二、发放春节一次性稳岗招工补助支持区“四上”企业通过多种方式稳岗招工,对2023年2月环比1月新增社保人数的区“四上”企业,按照2月新增的社保人数给予300元/人的标准,三、发放春节返岗交通补助对2月5日前市外原在岗职工返岗达500人以上的企业(劳务派遣单位除外),按照每人2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返岗交通补助,四、鼓励企业新招用员工对在2月1日至4月30日期间,按照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新招用员工补贴,按照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初次就业补贴,深圳市宝安区人力资源局深圳市宝安区财政局2023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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