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农业新技术、新品种的推广与应用,在全县遴选培育一批农业科技示范主体(以下简称示范主体),从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乡土专家中公开遴选20户技术能力较强、帮扶意愿较高的农业科技示范主体,二、科技示范主体应具备条件1.拥护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技术能力较强、帮扶带动周边农户意愿较高,2.本地登记注册的涉农企业负责人、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家庭农场或种养大户(水稻种植面积50亩以上,水产养殖面积10亩以上,三、责任义务示范主体应积极学习应用优质高效的新品种和节本增效的新技术,并在中国农技推广APP上上传示范推广信息,需将应用及推广主导品种、主推技术的现场照片以及在中国农技推广APP上发布信息的截图打印后提交县农业农村局,四、享有的权利1.参加技术培训和技术服务,五、遴选程序1.符合遴选条件的主体自愿申报,申请材料包括:《2022年度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申报表》(附件),2.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对符合条件的候选示范主体进行材料评审,联系电话:0752-8191656)附件:2022年度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申报表惠东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1月16日附件:2022年度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