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通用型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模式,开展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信用分类监管工作,依法依规采集相关企业质量数据信息,建立基本信息数据库,综合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属性、行业发展状况、企业履责、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结果等情况,对生产企业进行风险等级划分,推进实施差异化分类监管措施,2023年3月底前,在赣州、鹰潭探索开展审管联动试点,2023年底前逐步在全省推开,建立健全行政审批部门与行业主管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加快推进监管事项系统与审批业务系统衔接联动,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推动减轻市场主体经营负担,2022年底前,完成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查处落实降费减负政策不到位、不按要求执行惠企收费政策等行为,推动银行等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等在账户管理服务等方面予以合理优惠、减免收费,鼓励证券、基金、担保等机构进一步降低服务收费,推动落实金融基础设施合理降低交易、托管、登记、清算等费用的相关政策,加强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等规范管理,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在政策制定、行业自治、企业权益维护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优化涉企服务,推动降低市场主体办事成本全面提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2023年12月底前,完成电子印章系统接入并在线上业务中使用电子印章,全面实现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合同、电子签章等在更多领域应用,推动实现更多高频事项异地办理、“跨省通办”,2023年6月底前,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市政公用服务企业系统互联、信息共享,建立省级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制度,全面实施行政许可中介服务收费项目清单管理,清理规范环境检测、招标代理、政府采购代理、产权交易、融资担保评估等涉及的中介服务违规收费和不合理收费,2022年底前,省内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在门户网站、政务服务平台等醒目位置设置惠企政策专区,汇集本地区本领域市场主体适用的惠企政策,有序推动省内各地、各有关部门已经建设并使用的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系统与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系统对接,推动在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安全生产、医疗卫生、生态环保、价格等重点领域,直接使用通用型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结果或参考通用型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模式,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切实稳定市场主体政策预期不断完善政策制定实施机制,充分发挥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政务服务平台等渠道作用,持续开展“新官不理旧账”问题治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规范治理、招标投标领域专项治理、营商环境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治理专项行动,及时查处市场主体和群众反映的不作为乱作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