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北京市创建“基本无违法建设区”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通州区创建“基本无违法建设区”两年行动方案(2021-2022年)》有关要求,我区组织各街乡镇依据市级下发的“手续待核查建筑物底图”进行了普查摸底和分类举证,台湖、马驹桥镇完成了经开区165范围持续治理类图斑的举证,现将经开区165范围涉及台湖、马驹桥镇持续治理类项目予以公示,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具体情况详见附件,公示日期为:2023年1月13日至1月19日,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公示清单上的图斑分类情况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向通州区“基本无违法建设区”创建工作办公室反映情况,反映情况需要留下真实姓名及联系电话,逾期不予受理,监督邮箱:tzzwb2016@163.com监督电话:010-81532101(工作日9:00-11:50;14:00-17:30)附件1:经开区165范围涉及台湖、马驹桥镇纳入持续治理类的公共服务用房类项目公示表附件2:经开区165范围涉及台湖、马驹桥镇纳入持续治理类的国有企业用房类项目公示表附件3:经开区165范围涉及台湖、马驹桥镇纳入持续治理类的机关事业单位用房类项目公示表附件4:经开区165范围涉及台湖、马驹桥镇纳入持续治理类的市政基础设施类项目公示表附件5:经开区165范围涉及台湖、马驹桥镇纳入持续治理类的一事一议类项目公示表通州区“基本无违法建设区”创建工作办公室2023年1月13日附件1:经开区165范围涉及台湖、马驹桥镇纳入持续治理类的公共服务用房类项目公示表.xlsx附件2:经开区165范围涉及台湖、马驹桥镇纳入持续治理类的国有企业用房类项目公示表.xlsx附件3:经开区165范围涉及台湖、马驹桥镇纳入持续治理类的机关事业单位用房类项目公示表.xlsx附件4:经开区165范围涉及台湖、马驹桥镇纳入持续治理类的市政基础设施类项目公示表.xlsx附件5:经开区165范围涉及台湖、马驹桥镇纳入持续治理类的一事一议类项目公示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