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本次清算下达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并纳入中央和省财政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全程监测,项目代码Z135110059001,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且保持不变,基层财政要加强直达资金统筹用于惠企利民、积极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将直达资金分解落实到单位和具体项目时,对资金来源既包括直达资金又包含其他资金的,应在预算指标文件、指标预算管理系统中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在指标系统中分别登录,并将直达资金部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具体另文通报,严禁用于国家限制或禁止的项目以及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不得用于新建楼堂馆所和超标准装修办公用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