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拟订全市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科技创新强市建设的规划,(二)统筹推进全市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三)牵头建立统一的市级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负责对市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包括市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等)工作进行宏观管理、统筹协调和监督评估,承担创新基础能力建设相关工作,(七)协调推进省实验室建设,负责健全国家重点实验室、省重点实验室、市重点实验室等实验室体系建设,(八)负责全市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十)负责引进国(境)外智力和外国专家、港澳台专家管理服务工作,拟订市重点引进外国和港澳台专家工作计划、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外国人才管理服务相关工作,承担重点出国(境)培训项目的管理和监督实施工作,(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市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政策和措施,(十二)负责省国家、省科学技术奖以及中国政府友谊奖等的推荐提名工作,统筹全市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引进国(境)外智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