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发布2023年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扶持计划申报指南的通知信息提供日期:2023-01-1212:33信息来源:各有关单位:为支持我市重大技术装备产品创新、推广和应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请资助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应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2年版)》、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的《广东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1年版)》及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的《深圳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2年版)》(见附件2)的要求,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23年1月28日至2023年3月10日17:30时(工作日),四、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2年版)》,请于2023年1月12日-1月18日期间联系我局装备工业处提交有关材料,附件:1.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应用示范扶持计划申请指南2.相关目录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1月11日附件1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扶持计划申报指南一、支持领域重点支持深圳市装备制造企业提升重点技术装备的创新水平,具体支持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2年版)》、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的《广东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1年版)》、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的《深圳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2年版)》(以下统称“首台(套)目录”)的首台(套)产品,纳入扶持计划的首台(套)装备指用户首次使用的前三台(套)装备产品,符合首台(套)目录的装备产品,实现销售是指能提供装备产品的销售合同、销售发票、银行到账凭证且截至申报指南发布之日止到款额须占合同售价的30%(含)以上、截至项目审计前到款额须占合同售价的60%(含)以上、用户收货凭证(验收证明)、用户使用报告等完整销售行为的佐证材料,(三)申报单位具有实授的相关装备产品关键核心技术发明专利,五、申报材料申报项目按产品类别及名称划分(每个项目包含一类产品,(六)装备研制企业和用户在规定期限内(2021年1月9日至申报指南发布之日)签订的销售合同(合同内容应包含申报装备产品的主要技术参数,需提供发明专利变更申报书、专利转让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八、办理流程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指南――申请人网上申报――申请人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收文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审核拟定资助金额――社会公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下达项目资金资助计划――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拨付资助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