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3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定经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的决定,删去《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第九条关于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的规定,根据决定,自2022年12月30日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停止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商务主管部门行政权力清单中“其他行政权力”将为此减少一项,“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的取消,是外贸经营管理领域的重大改革举措,将进一步推进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的提升,有利于优化营商环境,降低企业办事成本,促进外贸增长潜力进一步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