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各管理区(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有关单位:现将《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第三批省产业研究院申报准备工作的通知》(豫工信联创新〔2023〕32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精神,组织辖区内相关行业、领域的龙头(骨干)企业牵头创建省级产业研究院,各县(区)、各管理区(开发区)工信主管部门、财政局及市直有关单位要认真对申报牵头单位的资格进行核查,确保其符合规定条件要求,请各地工信主管部门联合当地财政局根据申报条件和要求,对本地企业报送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最晚于5月16日下午17:00前将推荐文件及《河南省产业研究院申报推荐汇总表》(加盖公章PDF版)分别报送市工信局、财政局,同时将企业申报材料(产业研究院申报书和建设方案纸质版一式7份及相应电子版)报市工信局,联系人:市工信局董恩月6365518市财政局程超6699050邮箱:gxj6358080@163.com附件: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第三批省产业研究院申报准备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