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饶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加快农产品产地冷链物流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农字【2021】15号)的文件精神,按照江西省农产品产地冷链物流建设不超过总造价的30%补助标准,项目实施完成通过专家组验收合格,经第三方审计评估符合和财务审计,经会议研究决定对江西恒森农林开发有限公司等一家经营主体为2021年度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主体进行补助,现将一家经营主体及项目相关情况公示如下:附件序号申报主体联系人及电话号码已建项目名称贮藏农产品名称项目总投资(万元)申请补助资金(万元)预冷库(立方米)1玉山县庆水养殖实业有限公司周山水13979395119722生猪肉8722任何单位或个人对上述项目实施主体有异议的请于2023年1月18日前向玉山县农业农村局提出,联系人:陈小留联系单位:玉山县农业农村局产业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