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公安局、台州市交通运输局联合起草了《台州市工程运输企业(车)交通安全风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台州市公安局2023年1月12日台州市工程运输企业(车)交通安全风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客观评价和精准化解工程运输企业(车)存在的突出交通安全风险,二、突出交通安全风险行为及量化赋分(一)工程运输企业1、工程运输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4)工程运输车每日出车前对车辆安全检查未开展或未有效开展,(3)工程运输车每日出车前对车辆安全检查未记录或如实记录,2.非高速道路行驶速度超过70公里/小时(以公安交警部门《台州市工程运输车监管平台》GPS记录的行驶速度为准),1.企业名下工程运输车上月发生同等责任以上(含)死亡道路事故,(2)辖区公安交警、交通运输和生态环境部门开展联合检查、约谈不少于1次,(3)辖区公安交警部门督促企业每周开展1次不少于30分钟的交通安全教育,2.对中风险企业当月采取的措施:(1)辖区公安交警、交通运输部门检查、约谈1次,(2)辖区公安交警部门督促企业开展2次不少于30分钟的交通安全教育,(2)辖区公安交警、交通运输和生态环境部门约谈车辆管理人及驾驶人1次,(3)辖区公安交警部门对驾驶人每周开展1次不少于30分钟的交通安全教育,2.对中风险车辆当月采取的措施:(1)辖区公安交警部门约谈车辆管理人及驾驶人1次,(2)辖区公安交警部门对驾驶人开展2次不少于30分钟的交通安全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