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甘孜州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办法》意见的公告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快推进我州以5G网络为代表的新型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州行政区域内信息通信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管理等活动,统筹推进通信基础设施规划与建设、光纤到户国家标准执行和通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工作,做好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相关管理工作,第六条全州信息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由州通信发展办会同各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和运营企业,各运营企业应按照甘孜州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相关建设管理部门或建设单位应通知州通信发展办参与,相关建设管理部门或建设单位须告知州通信发展办,由州通信发展办统一向运营企业和通信管线使用单位征集建设需求,相关建设管理部门或建设单位须及时告知州通信发展办,第十九条州、县级住建主管部门应督促建设单位和物业管理机构落实光纤到户规范要求GY/T306.1—2017《有线电视网络光纤到户系统技术规范》、GB50846—2012《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GB/T50200—2018有线电视网络工程设计标准》和DBJ51/004-2017《四川省住宅建筑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技术规程》,建设方或开发商应按照DBJ51/T103-2018《四川省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标准》等设计标准和规范预留基站、机房空间,州通信发展办应加强对通信基础设施及其产权、管理单位的监督管理,州、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配合通信行业管理部门编制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州、县人民防空主管部门与通信主管部门应及时对接相关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