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关于支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鄂商务发〔2022〕45号)文件精神,经企业申报、各县(市、区)商务局推荐,市商务局拟对我市6个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予以支持(具体名单见项目明细表),现予以公示,咸宁市2022年度中央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部分)项目明细表序号项目单位项目名称认定投资金额(万元)拟支持金额(万元)上级文件支持依据1赤壁市曙光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赤壁市曙光现代农业生产加工应急仓储冷链物流项目(二期)34050不超过认定投资额的30%,最高不超过50万元2湖北嘉珍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嘉鱼珍湖莲藕深加工农产品商品化处理能力项目233.9850不超过认定投资额的30%,最高不超过50万元3湖北冰丰食品有限公司冰丰食品公司新建冷库设备项目33960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不超过认定投资额的50%,最高不超过60万元4湖北可滋食品有限公司农产品商品化处理能力项目570.7260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不超过认定投资额的50%,最高不超过60万元5湖北省九宫山茶业有限公司九宫山标准化和品牌化应用项目120.0660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不超过认定投资额的50%,最高不超过60万元6湖北嘉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农产品商品化处理能力项目75.7222.7不超过认定投资额的30%,最高不超过50万元公示期为2023年1月11日至1月17日(五个工作日),纳入支持项目必须客观真实,如果对公示项目存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市商务局反映,举报电话:0715-8218905举报邮箱:27235675@qq.com咸宁市商务局202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