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企业中长期外债审核登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推进企业发行外债备案登记制管理改革的通知》(发改外资〔2015〕2044号,将企业借用中长期外债管理由审批制改为备案登记制,国家发展改革委持续完善对有关重点行业企业境外发债管理,不仅有利于完善管理制度、提升管理质量和水平、有效防范外债风险,并进一步细化明确了企业外债管理范围和流程,通过强化募集资金用途引导、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外债风险防范等举措,《管理办法》共包括总则、外债规模和用途、外债审核登记、外债风险管理和事中事后监管、法律责任、附则等六章三十七条,二是明确将境内企业间接到境外借用外债纳入管理范围,二是明确企业外债募集资金实际用途应与审核登记内容相一致,三是完善外债审核登记网络系统,企业外债审核登记申请、信息报送等主要环节均可以通过网络系统来进行,(五)引导企业加强外债风险管理,对企业合理控制外债规模、强化外债风险意识、加强外债风险管理等提出指导性意见和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企业发行外债备案登记制管理改革的通知》(发改外资﹝2015﹞2044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