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快落实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41号)、《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发[2022]14号)、《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拓宽失业保险助企扩岗政策受益范围加快落实一次性扩岗补助的通知》文件规定,经审核,以下单位符合申请条件,详情见附件,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可向新余市纪委、监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0790-6736889)或新余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790-6736368),附件:新余市市本级2023年第一批失业保险一次性扩岗补助企业申请情况表新余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202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