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三明市林业局关于明溪县、清流县、宁化县2022年省级财政花卉产业发展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明林造〔2022〕19号)等文件精神,清流县林业局组织相关人员对福建宁清苗木花卉有限公司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了实地验收,该项目在龙津镇南岐村新建智能温室1280平方米、连拱大棚2.52亩,完成投资52万元(经工程造价审核和财务专项审计),验收合格,拟拨付省级财政补助资金25万元,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对上述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清流县林业局反映,公示时间:2023年1月10日~1月16日联系人及电话:邓永生532881113860538769清流县林业局202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