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务部公安部海关总署关于进一步扩大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地区范围的通知》(商贸函〔2022〕537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开展二手车出口工作实施方案》(新商发〔2021〕4号)、《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开展二手车出口工作实施方案》(博州商发〔2022〕6号),通过企业自主申报、博州严格甄选推荐出口企业名单上报自治区商务厅,经我厅组织评审小组择优确定二手车出口企业,现将企业名单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商务部备案,欢迎各单位、各部门依照上述文件对公示的企业名单进行监督评议,公示期为2023年1月10日至2023年1月16日,如有异议,请及时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商务厅联系,注:备案通过企业名单以最终商务部公示为准,附件排名顺序根据评审专家打分总和(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由高到低依次排列,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州二手车出口企业公示名单监督举报联系人监督举报电话机电处阿不都拉0991-2862027厅机关纪委秦隽0991-2853820自治区商务厅2023年1月10日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州二手车出口企业公示名单1.新疆网红进出口有限公司2.阿拉山口市新和国际贸易有限公司3.新疆捷安贸易有限公司4.新疆西力达机电设备有限公司5.阿拉山口市昌盛宏进出口贸易有限责任公司6.博州创代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7.新疆广汇华尚汽车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8.新疆华通信诚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9.阿拉山口市辰辉进出口贸易有限责任公司。